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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700章难民诉状自查纠 (7 / 10)

作者:马月猴年 最后更新:2025/12/20 21:06:51
        针对这种情况,斐潜下令组建将军府协调处,调蒲子县令王凌至长安作为文秘,负责尚书台,参律院,大理寺,百医馆,直尹监等偏向于文档方面的快速协调,另以黄旭为武秘,负责对于有闻司,巡检处,百人以下的军事调动的快速协调。文武之下各有负责协调的左吏使员不等。

        协调处的整体人数限制在二十人左右,以此来解决各家机构一方面需要其他机构的协助,另外一方面又觉得事情可能不是很大,不好麻烦斐潜出面的问题。这个情况在此次事件表现得很明显。如果说有闻司和巡检处早一点介入,关于市坊之内的传闻就不会发酵得如此厉害。

        地方越大,机构就自然越多,需要协调的工作就越加复杂。

        县城之中可能没有什么好协调的,反正都找县令,不行就去找县丞,再不行去找县尉,反正都能找到有人出面,但是州郡就开始会有这个协调的问题了。

        就像是后世什么片区,这个片区里面的事情就是这个片区的,别管是小孩上学还是追捕贼人,过了这个桥,这个路,就是另外的片区了,就不合法了,就越区了……

        因为找不到协调的地方,明明就住在这个小学的隔壁,天天能听到小学里面的读书声,但是因为户口不在这个学区,所以必须要天天跑十几里外,去上户口所在地的那个小学。

        因为找不到协调的地方,即便是明知道再追几步就能抓到贼人,但是后面要上报手续,要领导签字,要写一大堆的报告,要证明自己不是故意越区执法,所以干脆就不追了。

        有些事情明明只要协调一下,就解决了。那么为什么不肯协调呢?因为要写报告,要出公文,要走好几个部门,是属于吃力不讨好的工作,自然就没有人会愿意主动去做了。

        找这个机构,这个机构说不归我管,找那个机构,那个机构说不归我管,但是实际上是不是完全不能做,不可协调?

        并不是。

        为了救洋丁丁,便是有院书记,院长,副院长亲自督阵协调,迅速上报市卫委调配两个医院的主任医师,组建团队专家会诊,一场超级重大的危机,不就是顺利解决了么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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